《海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》6月1日起施行 评价指标更注重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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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加载中...新闻发布会 | 《海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
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5月24日消息(记者 周静泊)5月24日,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在海口举行《海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》新闻发布会。新海南客户端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,《海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》(以下简称为《评奖办法》)的评价指标更注重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发展,权重达50%,获得省专利金奖、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将获得15万元、10万元的奖励。该办法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。
《海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》新闻发布会现场。记者 刘洋 摄
据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、新闻发言人肖超介绍,“海南省专利奖”的前身是“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奖”。由于“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奖”参评对象不够广泛、评选周期长、不利于与中国专利奖有效衔接,2020年,经海南省委、省政府批准,“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奖”调整为“海南省专利奖”。为了进一步规范“海南省专利奖”的评选组织程序,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《评奖办法》,于2023年4月28日印发,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据了解,《评奖办法》共分八章三十条,分别为总则、组织管理、申报与推荐、评审组织、异议及其处理、授奖和奖励、监督管理、附则等八个方面内容,明确了“海南省专利奖”的评价指标、权重,以及评选组织流程,评价指标更注重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发展,权重达到50%。
《评奖办法》还明确了获奖专利的奖励措施,获得省专利金奖、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将分别获得15万元、10万元的奖励以及奖牌、证书,获得省专利金奖的项目将优先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。
肖超表示,《评奖办法》的颁布实施将更好地引领海南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、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,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发展,为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。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《评奖办法》,着力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,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动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