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青岛市南区汽车消费券活动细则
市南区汽车消费券活动细则
一、活动时间
领取时间:2023年2月27日10:00:00至2023年3月31日23:59:59,各面值消费(资格)券数量共295张,先到先得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承兑时间:消费(资格)券领取后有效期72小时,最迟不超过2023年3月31日23:59:59。过期票券系统自动回滚并继续发放,未领取到消费(资格)券的用户可于回滚后继续领取。
资料上传时间:用户核销票券后,需在2023年3月31日前登记车辆并开具全额购车发票,于2023年4月10日23:59:59前在云闪付APP指定页面上传证明材料。
二、活动范围
1.参与商户
市南区指定商户,具体商户及地址参见云闪付APP首页“区消费券”-“市南区”-“汽车消费券专区”-“参与商户”。
2.参与用户
活动时间内在参与企业购置新能源车或燃油乘用车,并在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正式号牌的个人消费者(非企业购车)。其中,燃油车仅限在青岛登记上牌,新能源车不限制挂牌地区。
三、参与方式
1.消费(资格)券领取
活动期间,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,实名注册并绑定境内发行的银联实体卡完成消费(资格)券领取。参加活动前,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。用户登录云闪付APP首页“区消费券”-“市南区”-“汽车消费券专区”页面,领取汽车消费(资格)券。单用户活动期间限领取一次。
2.线下刷卡消费
用户在指定汽车销售门店,在票券有效期内使用云闪付APP已绑定的银联卡刷卡/插卡/挥卡支付定金或车款(全额或部分),且单笔金额不低于1万元,进行消费(资格)券核销,银联后台记录核销标记(0.01-0.03元不等的优惠)。请妥善保留刷卡POS小票等实物及照片,作为后续证明材料上传。
提示:用户的云闪付账户实名信息、实际车辆注册人身份信息、个人购车发票抬头信息需保持一致;部分POS设备不显示优惠信息,消费者可查看其手机银行账单记录确认核销结果。
3.证明材料上传
用户上传的材料中,POS签购单日期应在2023年2月27日-2023年3月31日之间,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之间。
4.消费券补贴发放
用户上传的材料经平台审核通过后,银联将向用户发放对应金额的消费券;如审核不通过,用户可在相同入口补全资料后再次提交。消费者需自行及时查看云闪付APP“我的”-“奖励”-“我的票券”汽车消费券到账情况,以免票券过期未使用。
汽车消费券将以云闪付消费券包的形式(单张面额为100元的消费券组合,单笔交易可叠加使用,单张券满101元可用),发放至用户云闪付账户内,可在市南指定商户处核销使用,具体参见云闪付APP“区消费券”-“市南区”-“汽车消费券专区”-“票券适用商户”。券包有效期为发券之日起90天,最迟不超过2023年6月30日23:59:59。过期未核销则不再补发。
四、消费券发放标准
五、注意事项
1.用户购车后应于2023年4月10日23:59:59前上传相关材料,逾期未上传视同放弃。2023年4月10日23:59:59前已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,应于2023年4月17日23:59:59前补充上传,届时未重新上传或依旧未通过的,视同放弃。
2.活动开展过程中,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商户名单,参与商户名单以云闪付APP发布或其他政府官方渠道公布为准。
3.如参与商户或消费者利用不正当手段、规则漏洞等方式进行套利,活动主办方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,并拒绝其今后参加银联和活动主办方的任何优惠活动。
4.如发生退货、交易撤销,则视为用户放弃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,不得以退货后的相关材料作为审核材料上传。
5.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后台系统时间(北京时间)为准。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(如重大灾害事件、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、系统故障需暂停的、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),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,活动主办方保留调整、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,并经公告后生效。
6.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。如对商品、活动规则有疑问,请咨询活动商户。
7.活动期间,如出现商户操作失误(包括但不限于开错发票、刷错设备、填错信息),导致用户无法参与活动,原则上由商户自行负责。